推动信息公开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可因此停滞不前
国际上现有80多个国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国经验表明,实施法律比制定法律更难,必须要在简化行政程序、降低行使权利成本、强化权利救济等方面精心“雕琢”。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认为,墨西哥、韩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与我国有可比性,值得借鉴。
墨西哥:“独立委员会”确保信息公开
据墨西哥联邦信息公开机构专员胡安·帕波洛·古雷尔介绍,墨西哥6年前制定了信息公开法案,通过独立委员会等机构的有效运作,改变了该国信息公开的局面。
墨西哥政府促进信息公开有三大理念和方法:一、认定所有信息都应公开,即使有例外也是暂时的;二、设立五人制独立审查委员会,受理民众申诉;三、通过互联网来落实信息公开。
6年来,墨西哥全国总共有约40万个向联邦政府要求信息公开的请求。目前,一些军事采购、政府和私营公司所签署的合同、总统生日宴会的花销等都实现公开。古雷尔说,在法案实施以前,墨西哥的病人甚至无法得到自己的医疗报告,而现在病史记录则对患者本人完全公开。“再如,政府发放穷人补贴的标准十分复杂,经常有人认为自己和邻居情况差不多但没得到补贴,现在信息全部公开,预防了大量纷争。”
如果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不满,可向独立委员会提起投诉。委员大多具有学术背景,作为五位委员之一,古雷尔本人就是一名大学教授。委员会可以对包括国防秘密在内的任何事项展开讨论,投票决定其应公开还是保密。独立委员会的生效决定具有强制力,政府部门必须实施。
对于独立委员会的决定,公民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司法法庭申诉。“不过,在我们作出判决的2万多个案件中,只有不到300件向法庭进行申诉。因为法庭申诉需要时间、律师和金钱。而向委员会投诉只需要在网上点击一下即可,成本低、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