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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发当天,闵行区政府即通过居委会人员入户、高音喇叭呼号等方式,将事故楼盘附近的132户居民疏散到上海罗阳小学休息,提供食品和医疗保障。当天下午将120户居民安排到由政府提供的3个宾馆,另有12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28日下午,专家组正式确认罗阳七村房屋没有隐患,有关部门逐户做好居民水、电、煤安全检查工作。19时30分,住在宾馆的居民已全部回到各自家中。 其三,工程抢险方面,从27日起,以上海建工集团为主体的抢险施工队日以继夜正在抢险施工。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和闵行区政府正全力做好事故现场相关建筑和管线的检测、堆积土方卸载、航道管理、防汛墙修复等工作。到7月3日,莲花河畔景苑抢险工作结束,导致倒楼的10米高堆土被推成平地,消除了后患。 责任要担:“责任政府”要有实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点评: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政府必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利益多元化、信息极大丰富的时代,人们已经比较少地对政府的作为“感恩戴德”,反而有人会“横挑鼻子竖挑眼”,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进步。要取信于民,政府唯有继续履行“责任政府”的庄严承诺。 在倒楼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和闵行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了《告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书》,公开对外热线咨询电话;闵行区政府部门主动发短信和信函向业主通报事故,希望得到配合。相关部门承诺将全力维护业主权益,确保购房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害。这些举措有效缓解了购房者的焦虑和急躁情绪。 闵行区委、区政府负责人通过媒体明确表示:在开发商面前,业主是无辜的,当务之急是确保业主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因此,闵行区在第一时间对开发商的资金采取控制措施,业主交纳的房款处于安全状态;同时对项目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9人采取控制措施。在此期间,建筑施工方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死者家属获得赔偿金。7月11日,闵行区政府宣布,楼房倒塌事故的开发商负责人已经被司法控制。 信息要明:谣言止于公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专家张志安点评:在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法定的时代,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掌握了多少,政府都要及时站出来面对媒体和公众。同时,政府掌握的信息也是不断变化的,需要通过不断更新、补充才能使新闻发布更准确全面。 同时,在网络、手机相当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格局已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地域界限,因此不管什么信息都必须站在广泛性的角度上,立足点是面向全国、全世界,充分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对事件的责任是有限的,但是谎报、瞒报的责任是无限的。在闵行倒楼事故中,上海市政府和闵行区政府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公开事件初步信息,表明原则和态度,这一点值得肯定。在此期间,闵行区政府实现了每天发布信息,并预告后续信息发布日程(如在几号将出台理赔方案,几号将公布事故原因)。在事件的每一个关键截点都有信息发布,这样可以满足媒体、公众的信息需求,特别是为业主提供稳定的心理期待和有效的决策依据。 在开发商股东身份等问题上,政府已经做出了核实调查、及时公布的表态,信息公开还可以更加积极开放一些。 定位要准:政府的职责要清晰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华琪点评:在利益冲突事件的处置中,政府要将自己定位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各方关系的协调者”“专业调查的组织者”和“法律落实的监督者”。在这其中,政府一要克服“全能主义”思维,二要避免“过度抚慰”。 7月11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协调下,倒覆楼房的业主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双方未能就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12日下午,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未倒塌房屋业主,推出三种预售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双方也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其实,业主和开发商没有达成一致很正常,关键是双方还应该平等协商下去,最终拿出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而在双方的协商中,政府需要扮演这样的角色——中立的协调者、保护弱者的监督者。 从法律关系来说,这是一个由于在建工程倒覆而引发的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纠纷,合同的当事人有两方——购房者和开发商。但是,本案因为涉及到了众多购房者的利益,政府有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政府也应当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不过,政府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能做出法律裁断的司法机关,所以它的角色更多的应该是一个居中的协调者和监督者,负责协调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这个合同纠纷的处理,监督责任方尽快依法、合情、合理、妥善地解决购房者的诉求,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处置要遵循“三大原则”众专家点评:可以预见,在下一阶段将出现三大主导性的议题,一是围绕理赔方案出台及其协商的“业主权益保护”问题;二是事件责任追查问题;三是官商利益链和地方土地开发模式问题。 在这三大议题中,政府保持前一阶段中立角色的难度将大大提高,因为这三大议题都可能与政府的态度紧密关联。当议题涉及政府直接责任和直接利益的时候,如何积极有效地应对,将是一个巨大考验。 建议地方政府在下一阶段的危机处置中应遵循三条原则: 一是“主动负责原则”。以平和理智的心态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主动做出深刻反思,承担应有的责任,严格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二是“依法发布原则”,动态发布事件处理信息,通过媒体的公开报道保证程序合法性;三是“降低期待原则”,在发生如此罕见的事故之后,政府必须降低本身对获得公众和媒体满意度的期待,对于不同的舆论评价政府应保持平常心。 来源:
新华网上海频道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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