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防地方借机构改革"超编" 中央将进行督查并严处违规违纪问题
2009年07月21日 14:21: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者的话: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全国各地加速推进。尽管中央精神早已明确既坚持原则性,又强调灵活性,尽显“本地特色”也成为此次地方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但遏制机构“膨胀”,确保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总量“两不突破”,却是底线。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中央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行督查;中纪委日前也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负有责任的共产党员,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中央加大对机构编制督查,对该领域内违规违纪问题下“重手”严处。
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成因复杂,既有部门利益问题,也有干部纪律意识淡泊原因,更有监督约束不力因素,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症结对症下药,既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又 大力探索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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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格督查机构编制为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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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围绕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严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
正在各地推进的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即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中央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省(区、市)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行督查,确保这“两个不得突破”。
自去年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陆续启动,成效显著。在改革推进的同时,一项尚不十分为人们熟知的工作也进入实施程序:中央编办围绕这几项改革开展持续深入的督查,已成为稳步推进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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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明确机构编制违纪责任 让处理有“据”可依
中央纪委近日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负有责任的共产党员,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解释》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紧贴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明确规定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配备、“条条干预”以及违规审批等方面比较常见的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处分依据。这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政策界限比较清晰,有利于执纪实践中准确定性量纪。 >>详细
中央编委开会部署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马凯指出,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转变职能。坚持把转变职能作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二是优化结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机构优化整合,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充分考虑政府职能特点设置机构;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详细
全文: 《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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