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文件合法性也受质疑
报道一经公开即引发争议,有人认为,此举等于是对高校教职工子女进行特殊照顾,严重影响了高考的公平原则,是特权思想作祟的表现。而湖南省教育厅两次发文,则是让特权穿上了“合法化”的外衣。
根据文件内容,在高校招生名额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有本高校教职工子女参与报考,只要该子女分数上了高校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就有可能影响到其他考生的正当利益。长沙市一位陈姓的考生家长就认为,不管是降分录取还是照顾录取,高校对教职工子女应该与一般考生同等对待,公平录取。
但也有人对湖南省教育厅的做法表示了适当的理解。有网友就认为,系统内部照顾的办法并非教育部门所独有,“铁路部门的人员乘火车可免费,公交系统员工家属乘公交车可免费,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免交农业税,还有好多部门有内部优惠政策,何独大学教师不能享受这一点点优惠呢?!”
相关法律人士指出,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的合法性存在疑问:这两份文件都由行政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制定,并涉及了其他公民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且具有普遍约束力,应当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而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介绍,这两份文件并没有在法制办登记备案。其中一份文件虽然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之前下发,但并未出现在湖南省教育厅对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之中,根据规定,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而另一份文件是以此为执行依据。那么以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文件作为执行依据,这本身就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