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30日电(记者叶前)广东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30日通过决议,罢免许宗衡、刘友君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同日,依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许宗衡被终止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今年7月27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罢免了许宗衡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
此前,因涉嫌严重违纪,广东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于7月17日通过决议,撤销许宗衡、刘友君广东省十届省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