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5日电(记者 王丽) “干部职工坚持不签订拆迁协议、不履行协议,将被停职、停薪”——贵州省纳雍县出台的“严肃城市建设拆迁纪律”规定引起广泛争议。争议声中,县委、县政府决定,从8月1日起停止执行这一文件,严格按法律法规推进城市拆迁工作。
干部成拆迁最大阻力“被迫”出“双停”措施
据了解,由于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因拆迁难而停滞,特别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要求过高,使拆迁工作难以为继。2008年10月20日,纳雍县委纪委、组织部出台“关于严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提出对依法拆迁、按照标准补偿、安置合理、拆迁办充分动员后仍不签订拆迁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党政干部,将实施处罚。
这项文件规定,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动员谈话、诫勉谈话或抽调到拆迁办工作,15日后仍不签订拆迁协议,由组织部门提请县委研究,免去其工作职务。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单位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动员谈话,10日内不签订协议者停止工作,15日内不签协议、不搬迁者将停发工资。
纳雍县委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胡丰华说,出台这个办法是因为在城市拆迁中阻力最大的不是群众,而是一些拥有较大面积房屋的党政干部,他们往往提出超出正常拆迁补偿规定、无法兑现的条件。纪委和组织部门讨论后认为,领导、干部应从全县发展大局考虑,成为城市建设的推动者而不是阻碍者,对其采取适当组织处罚措施有助推进工作。
纳雍县建设局局长张华说,目前纳雍县平均城镇化水平仅为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个百分点,比全省低19个百分点,城镇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经济发展。2007年,纳雍县启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目前已开工项目9个,涉及拆迁总户数1021户,其中干部占470户、群众占551户。但截至目前,干部签约160户,占拆迁总数的15.7%;群众签约264户,占拆迁总数的25.9%。
城镇化严重滞后制约发展拆迁双方矛盾突出僵持不下
纳雍是贵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最为滞后的县份之一,截至2008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仅2.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约5万人,街道狭窄、楼房密集、规划混乱。县长郭华说,近几年,纳雍县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迫切需要提升城镇化水平,通过城市改造改善人居环境。
张华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雍对被拆迁人采取按其原有房屋性质“拆一补一”政策,即原有房屋是住宅,就按同等面积补偿住宅;原有房屋是商铺就按同等面积补偿商铺。而且为顺利推进、让利于民,按规定本需由被拆迁人支付的“房屋结构成新价差”等也不予支付,但这样的政策仍未能赢得支持。
在县城拥有一栋三层独立住宅的纳雍县安监局干部刘刚对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的拆迁政策“难以接受”,他说:“这块地是祖辈留下来的,现在全家人住得很舒服,即使拆一还一,我们的住宅条件不是改善,而是变得更糟。”刘刚的妻子患有严重皮肌炎,父亲已80多岁,“新房住宅都在3楼以上,家里人上下楼梯行动十分不便。”他提出,必须按一楼、二楼同等面积还给营业门面,并且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予承诺担保证明。
“这样的条件不可能兑现。”贵州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晴川说,刘刚家房屋没有一寸门面,而且其房产证上标明使用性质是住宅,补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多次协商仍难达成协议,县里委托安监局领导向刘刚“做工作”没有进展,4月22日,刘刚接到了县里提出的“双停”通知。与刘刚同住一个院子,也拥有独立住宅楼的弟弟刘永强在县文广局工作,因为拒不签订拆迁协议,刘永强和爱人林大琼也接到了“停薪”通知。
叫停争议规定“依法拆迁”任重道远
毕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杜培忠说,据调查,文件发出以来,共对两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但未停止职务。对5名普通干部发出“双停”通知,但到目前他们的工资并没有真正停发。
纳雍县委书记宫晓农说,这个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城市拆迁工作,虽然其规定是“依法拆迁、按照标准补偿、安置合理、拆迁办充分动员”基础上对干部职工提出的纪律要求。但必须认识到,这些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既是国家干部,同时也是一般公民,对其不履行协议、拒不拆迁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办事。今后纳雍将坚决依法拆迁,确保拆迁户合法权益。对拆迁双方达不成共识的情况,无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双方都可依法通过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按裁决程序办理。
但对于拆迁工作能否真正依法推进的问题,各方仍存在不少担忧。纳雍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宇说,今年5月份,由于公司房开项目中一名被拆迁户提出要求难以兑现,在多次交涉未果情况下,公司依法申请裁决,并由建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至今还没有执行。“如果法律规定无法严肃执行,也就等于一纸空文。”他说。
几位不愿透露姓名、亲属是被拆迁户的当地干部说,改善城市环境、住宅环境是绝大多数人的愿望,拆迁还是应尽可能在双方充分沟通、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行政强拆,可能会引发更多矛盾。城市拆迁改造应逐步有序推进,做细思想工作,别再干用行政手段干涉职工私利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