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事件真相浮出水面后,死者李荞明的三名狱友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送上法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死者家属向三名被告人提出了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请求。李荞明非正常死亡后,涉嫌渎职犯罪的该所监管民警李东明、苏绍录2人被刑事拘留。记者5日获悉,6日上午,嵩明县法院将开庭审理这两名民警。
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