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地看完这篇报道,我觉得村民们并不是无理取闹,村民们担心的是这块世代耕种的土地被“蚕食”。政府把农民赖以生存的70多亩土地划入砂场,这本身就是错的。廉江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林家永也向记者证实,“(离河堤)120米范围内都是土地。”况且这块土地一直以来就由村民们使用,他们还有1953年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1998年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说明村民的诉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上访不能解决,村民们便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市长等13名政府官员告上法庭,要讨回土地。村民们不偏激、不闹事,而是依法维权,这种做法值得提倡,更值得廉江的官员反思,要学习和教育的不是这些村民,而是廉江那些不依法办事、漠视群众诉求、肆意限制村民人身自由的官员。
由此可见,并不是我们的群众不懂法,也不是我们的群众“不明真相”。7月28日新华社转发的一篇评论说,把群体性事件说成是少数人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还有推卸自己责任的嫌疑。近些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有地方政府工作没有做好、发生问题后处置不当等原因。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轻易地称成百上千的群众“不明真相”,是传统思维模式在作祟。从廉江侵占村民土地事件来看,群众不是“不明真相”,而是很明真相,因为他们走的是合理诉求和依法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