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获悉,经过6年多的试点工作,社区矫正即将在全国试行。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所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27个省(区、市)的164个地(市)、1122个县(市、区)、12120个乡镇(街道)展开,覆盖全国近30%的乡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7万人,解除矫正15万人。作为一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进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社区矫正经过6年的试点探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记者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