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这句话几乎人人知道。今年以来,(上海)交警部门针对酒后驾车展开了严厉打击,从4月15日至今,已查处酒后驾驶2万余起。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两种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但酒后驾车肇事事故仍屡屡发生。
8月6日晚上,现年27岁的肇事司机高某酒后驾驶一辆宝马车,将年仅4岁的儿童小帆帆撞飞死亡。事故车继续冲过T字路口马路中央的绿化隔离栏,迎头撞上路上正常行驶的别克车,车上的3人不同程度受伤。
8月9日深夜11时左右,一辆面包车在浦东云山路、金口路口,将51岁行人王玉霞撞倒在地后加大油门逃逸。这辆面包车从云山路蹿出后,将一辆大众出租车撞飞继续逃逸,直到再次撞车造成面包车前车轮胎被撞坏,这才被周边市民和司机拦下。浦东警方表示,肇事司机系酒后驾车。
5月22日晚零时许,一辆东南得利卡面包车在行驶至青浦区青安影院附近时,突然撞向了路边的四名行人,其中一人侥幸躲过,另三名行人中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孩当场死亡,另一名年轻男子抢救无效死亡,一女孩重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至青安路盈港路路口时,又与一辆遇红灯停车等候的小客车相擦,尽管小客车的车主呼喊示意,但肇事车辆仍猖狂逃窜。青浦警方接到报警后在青浦区范围内全面布控,终于将驾车者庆某抓获。测试表明,庆某血液酒精含量竟然达到..47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车。
为何酒后驾车酿成的事故如此之多?记者就近期发生的酒后驾车肇事事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当事人。市交警总队一位专职处理事故的警官告诉记者:人类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5毫克/毫升,发生车祸的几率比平时大3.5倍;超过1毫克/毫升,车祸几率比平时高7倍;超过1.5毫克/毫升,车祸几率是平时的26倍。人体内酒精含量超过1.5毫克/毫升,代谢时间约10小时,这意味着大量饮酒后即使经过睡眠,仍有可能处于“酒后”状态,“宿醉”也将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
究竟是酒的诱惑难以拒绝,还是驾车者不拿法律当回事?一位交通安全专家认为,酒后驾车的原因有多种,一是我国民间酒风盛行,有“无酒不成宴”之说。婚丧大事、家人团聚、朋友聚首、同事沟通,再加上生意往来等,均离不开“酒”,似乎没有酒就热闹不起来。二是“情面难却”。在热闹场合如果不喝点酒,面子上过不去,主人和周边的人也会再三劝酒。三是自恃酒量好,认为酒后驾车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四是抱“侥幸”心理。有些驾驶员甚至总结出交警检查酒后驾车的规律:“查酒后驾车一般都是在热闹路口或几个高架路口,如果酒后驾车尽量走支小马路,就不大会被查到。”此外,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也显得过于宽松,惩戒效果不明显,起不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