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高官高密度落马的标本性意义
问题高官的落马,再一次证明了不论官员的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根子有多深、关系有多硬、隐蔽有多严,只要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挑衅党纪国法的权威,就必将会被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问题高官的落马,也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决心,说明中央对待反腐工作是认真严肃的,是要动真格的,对待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毫不留情、绝不手软,这必将对腐败分子起到极大的心理震慑作用。
于幼军:文化部原党组书记、副部长,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牟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
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原主任,前财政部副部长,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
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2008年10月被“双规”、免职,接受调查。
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杜世成: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原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少勇: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2008年7月被“双规”,2009年1月被“双开”。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
郑少东: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吉林省委原常委、长春市委原书记,2009年3月,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原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许宗衡:深圳市原市长,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近2亿元,2009年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康日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