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赋税。
长期以来,农业的积累支撑了工业的成长。财力充实之后,国家果断采取了反哺农业的战略。
十六大以来,“多予、少取、放活”,支农惠农真金白银。2006年,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终结,全国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50亿元。据估算,再加上统计外的收费,共减轻农民负担1600亿元。
2004年开始,先后对种粮农民实施了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政策。2009年,“四补贴”金额已达到1230亿元。一减一加,农民得到巨大实惠。
农村税费改革带动了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获得新的支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在经济上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打开农村改革大门的钥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理和农民关系的基本准则。
1982—1986年中央连续发出5个一号文件,将农村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连续发出6个有关“三农”的一号文件。中央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判断,开始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