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12日电(刘洪涛、杨守勇)这几天,刚刚在自家棉花地里忙完活的邱县梁二庄乡卢兴平村老党员卢凤连,顾不上休息就在忙活另一项重要工作——当好村里的廉政监督员,检查本村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邱县目前已有100多名像卢凤连一样的乡村农民“廉政监督员”,活跃在全县今年首批试点的31个村的村务监督一线。
今年初,邱县在梁二庄乡的31个村首批试点推行了农村“廉政监督员”制度。廉政监督员一般由村内威信较高、热爱廉政监督工作、身体素质较好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担任,实行自我推荐和乡党委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予以聘任。廉政监督员补贴由乡统一发放给本人,以防止村干部干扰。
邱县确定村级廉政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列席村委会议。村两委召开的有关村内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发展经济等方面会议只要涉及到廉政方面的,监督员均有权列席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开会质询。廉政监督员发现村干部在执行廉政制度方面出现了问题,及时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廉政监督员共同参加的廉政质询大会,质询有关村干部,并做好记录。三是动态监督。廉政监督员随时可以监督村两委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行为,到项目现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实地督导、调查取证。
据介绍,廉政监督员发现村干部廉政问题,涉及村书记或村主任的可直接向乡里反映,其他干部的可以先向村书记、村主任反映,或直接向乡里反映。梁二庄乡纪委统一建立了台账,实行“一落实一销号”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同时,还在试点村设立了“村事监督墙”,由廉政监督员负责公布村干部近期要办的实事、具体责任人、主要措施以及完成时限等,实现了监督内容、责任人、主要举措、实施步骤、阶段效果、完成时间“六个明确”。
邱县实施村级“廉政监督员”制度以来,梁二庄乡廉政监督员共反映村两委干部在廉政方面问题4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查处,有3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促进了农村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