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酱、醋、茶,自古以来就被人称为“开门七件事”。不论贫贱富贵,从早上一开门开始,一天的生活都离不开这七件东西。然而,为了每天烧菜用的盐,不少市民都很困惑,到底是使用加碘盐呢还是无碘盐?
碘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人体是通过饮食和空气来获得碘的。它在促进新陈代谢、合成蛋白质、调节能量转换和加速生长发育等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饮食中的碘不能满足人体需要时,特别是在青春期、妊娠期和哺乳期,就会引起甲状腺肿大,民间管它叫“大脖子病”。严重缺碘的孕妇,所生的下一代会发生“呆小病”,患儿生长迟缓、发育不全、智力不全、聋哑痴呆。为防止出现碘缺乏病和减少呆小病的发生,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食用碘盐。由此我国1994年颁布和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立法规推行普遍食盐碘化防治碘缺乏病。
但是,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食用碘盐?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你经常食用海鲜,最好控制碘的摄入。因为过多地食用碘盐,反而会适得其反,不少医学专家都认为,“碘过量的确可以导致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据报道,2000年以来,浙江省内甲状腺患者急剧增加,其中尤以杭州、宁波、舟山等近海地区的居民为多。2007年到舟山人民医院接受甲状腺疾病手术的患者达770多人,比5年前增加了500多例,其中甲状腺癌病例更是增加了1倍以上。从2008年开始,“杭州人是否应该吃碘盐”的讨论就频见各大报端。
在上海这所大城市里,在各医院的体检和内分泌科门诊中,查出得甲状腺肿、甲亢、甲状腺肿瘤的病人也越来越多,加碘盐对不少患甲状腺病的患者来说是不合适的。在我家的3口人中,2人就患有甲状腺结节,在我的同事、朋友中不时听到有患甲状腺病以至去医院动手术的事例。多年来,我一直注意选择购买无碘盐。然而,它在上海的普通超市根本买不到,我是在一家菜场的杂货摊上找到的。就是适合心脑血管病患者食用的低钠盐,也都含碘。据报载,在我国,食盐基本上由盐业公司专营,实施统购统销。在属于食盐加碘地区的省份,未加碘的盐无法在合法渠道流通,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有销售。在浙江,如需食用无碘盐,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相关疾病证明。今年3月,“舟山论坛”上,一群网友发起了集体抵制碘盐的行动,抗议食盐中强制加碘,跟帖竟达到数十页之多。
其实,世上的事情是复杂而多样的,我们对待一件事不能采取“非此即彼”、“一刀切”的方法,尤其对关系民生的那些很实在的事情。就拿每天每个人餐桌上都会碰到的食盐的事情来说,缺碘会患病,同样,碘过量也会患病。1994年的那个条例第十五条,有“除高碘地区以外”的规定,而15年前浙江等沿海地区可能并没有划入“高碘地区”,但现在人们的健康知识和意识有了很大的增强,对于沿海地区的居民来说,平时吃的海带、紫菜、海鱼等食品都含丰富的碘,有必要再去强制他们食碘盐吗?尤其是那些已经有甲状腺病症的消费者没有选择无碘盐的可能,合适吗?而且,十五年以后缺碘的情况又有很大的变化,有关部门不应该加以关注吗?
百姓的健康是大事。为此,我们要作出两个“呼吁”:一呼吁相关部门对这件事应予以高度重视,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目前各地各类人群缺碘的状况和甲状腺发病率居高不下的原因等,并通过听证会,尽快制定和实行有区别的食盐加碘政策,作出原有的全民食用加碘盐法规的“后评估”,启动修正案;二呼吁盐业公司和销售部门在碘盐的外包装上,写明食用碘盐时必须注意的事项和适合的人群,并在超市等正规的销售点提供无碘盐,让消费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切实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