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日)上午,公安部公布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经查实后帮助警方破案将获得公安机关不同金额的现金奖励,最高达2万元。
昨天上午,公安部公布了今年3月份以来涉枪案件的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廖进荣强调,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在法律上视为枪支,持有它们将视为非法持有枪支。
公安机关对网上贩卖仿真枪、持有仿真枪都将予以打击。针对网络上可以搜索到的涉枪网站,警方发现大部分贩枪的网站都是以贩卖枪支为由进行诈骗。真正实施贩卖的情况,警方将对网上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查实后依法打击处理。对虚假信息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和查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昨天介绍,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公安部制定了新的举报奖励标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举报电子邮箱:gabzbjq@163.com;举报电话:66263051、5818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