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另外一个小区枣林苑小区的身份却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变来变去,最后只补交了82万多元,还就拿到了商品房的准生证,吕梁市有关部门在出具的一份报告中提到,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非常混乱。
房产身份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变来变去
作为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滨河小区,被列为岚县县委、县政府2008年为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此,滨河小区还得到过山西省、吕梁市的资金支持。哪想到一年之后,这个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的小区,摇身一变成了商品房。而在吕梁市另外一个小区,也上演了一幕狸猫换太子的活剧。只不过,这回是商品房变成了经济适用房。
这里是位于吕梁离石区的枣林苑小区,小区共有十七幢建筑,能容纳居民上千户。2007年,这里迎来了第一批住户,然而在拿到房产证后居民们才发现,用商品房价格购买的房屋,办下来的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
吕梁市枣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牛润有:“买房子订合同的时候,它是订的商品房,我们出钱是出的商品房的钱,最后一次下来的,第一次下来的那个房产证是成了经济适用房了,所以人们就感觉到不对劲,就跟他们就交涉这个事情。”
在和开发商交涉中居民们才知道,枣林苑确实就是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开发商吕梁中房房地产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篡改了建设规划,私自进行了销售。
牛润有:“经济适用房它是利润不超过3%嘛,它这现在都那个3%,30%都多。”
这是当地给开发商划拨土地的批复通知,从通知可以看出,枣林苑小区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住宅面积近10万平方米。批复要求,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1.16%,但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实际建设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只有32%。山西省物价局明确要求,吕梁市经济适用房销售指导价格应在1100元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中,销售均价达到了1496.8元每平方米,每平方超过销售指导价将近400元,保守估计开发商多获利4000万元。居民们说,购房者来自吕梁十几个区县,根本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牛润有:“因为这里边卖的这个对象是有13个县,大部分是农村,这个经济适用房就是它的这个销售对象,就是本市的,本市的这个城市户口的,这个对象是中低收入水平的,它这个,我们这个小区它就是,我们这个13县基本上都有指标,还有我们吕梁地区,吕梁市以外的也有。”
当地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也承认,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存在思想认识较为模糊、理解政策不够周全、审核把关不太严密的问题。2008年6月,居民们被告知,在补交了土地出让款后,枣林苑小区由经济适用房用地变更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居民们的房产证也变更成了商品房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那这又是根据什么进行的土地变更呢?吕梁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承认,这确实是在违规操作。
记者:“按道理是不应该(变更)?”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问林旺:“不应该,不应该,它就按照商品房补办,因为这个事情,牵涉那么多,为了国家的形象,稳定人心。”
记者:“就是违规做的这样的处理?”
问林旺:“可以(这么说),我具体怎么说我说不清,这都是由政府组织去做的,我们没办法。”
而在这份出让通知中,记者还注意到,枣林苑小区总共占地53853平方米,开发商只补缴了土地出让价款82.8万元,也就是说,每平方米只补缴了不到16元钱,就将无偿划拨的经济适用房用地转变成了商品房用地。
问林旺:“因为当时我们政府有个报告,调研报告,说它税额比较少。”
记者:“5万多平方米才补交了80多万块钱就漂白了?”
问林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