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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配送流通渠道畅通,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分别与新疆西部药业、新疆新特药业等6家药品供应企业签订《供药协议》、《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药品购销廉政协议》等,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安全。 采用“零库存”模式后,医院将药品采购、仓储、运输、配送、保管的功能从医院职能中分离出来,能有效保障药品安全和临床用药需求,减少管理环节,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 据了解,目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除储备少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外,其余药品均已“零库存”。负责给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供药的6家企业,已全部通过自治区卫生厅统一招标,并且被认定为符合药品仓储及运输能力的企业。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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