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当
陈明亮
黎强
王萍
纠集刑释解教、社会闲散人员,以创办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开设夜总会(组织、介绍、容留卖淫)、洗码公司、放高利贷等非法手段疯狂敛财高达数亿元人民币。为了争夺势力范围,采用报复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为组织造势致两人死亡、两人重伤、1人轻伤。日前,陈明亮涉黑团伙23人被南川检察院批捕。
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特征明显
陈明亮、马当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于2009年6月5日在查处发生在渝中区大世界酒店的聚众赌博案中发现。2009年6月18日,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南川区公安局管辖,该局于2009年6月21日立案进行侦查。日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由南川区公安局向南川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据南川检察院查明,今年52岁的陈明亮,是本市渝中区人,渝中区人大代表,高中文化。2001年,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人在渝中区大世界酒店开设云梦阁夜总会,2004年,王小军、雷德明等人在渝中区海逸酒店开设豪城夜总会,2006年在澳门赌场开设洗码公司以来,先后将社会闲散人员曾学建、周明、周勇(小)、钟立彬、唐炳生、汪斌(在逃)、刘维(又名刘勇,在逃)、黄全德、魏玉滨、张涛、周海燕等人和刑释解教人员黎中明、江捷、沈亮(已被该组织杀害)、明德伟(另案服刑在押)、以及在渝企业业主贺伦江、祝荣等共计近40余人发展为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领导者,黎中明、江捷、周勇(小)、周勇(大)、沈亮、李家斌、王勇、王小军等人为骨干成员,唐炳生、王兵、邓作刚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对组织成员实施管理和控制,以渝中区大世界酒店为活动据点,集中进行议事、工作安排和吃喝玩乐等,分工相对明确。
马当以51%的股份控股大世界云梦阁夜总会,并亲自掌管财务;陈明亮负责该夜总会的经营管理。陈明亮、雷德明、黎忠明、曾学建、周明、沈亮、江捷等人,每月在马当的主持下按股分红。陈明亮又先后安排黄全德、魏玉滨、张涛、周海燕、蒋冬、杨惠、何云、李伟等人对该夜总会进行具体的分工管理。
同时,陈明亮对澳门洗码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组织成员联系到澳门赌博的赌客必须经过陈明亮的同意才能拿到筹码,陈明亮专门安排钟立彬、陈晓兵在澳门负责接待赌客,并随时报告赌客输赢情况,规定谁联系的赌客就由谁负责将赌客所欠赌债收回。
非法获取资金支持组织活动
从审查的材料显示,该涉黑组织已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特征。该团伙涉黑组织为了敛取钱财,通过开夜总会(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吸毒)、开洗码公司(组织企业老总到澳门赌博,获取洗码费,然后采取暴力手段强索赌债)、发放高利贷等形式,非法敛财共计数亿元人民币。
该组织将非法聚敛的不义之财,部分用于组织成员生活、娱乐所需以及支付组织成员“工资、福利”、对犯案获刑的组织成员及其家属的“安抚费”、对受害者的“封口”费等开支。如:曾经因帮组织“做事”入狱的王勇供述,2008年春节,李家斌代陈明亮向他家人发放5万元、2008年国庆节雷德明发8万元、2009年春节陈明亮发20万元等;王勇出狱后,李家斌在2005年4月—2006年12月间,向王勇提供生活费5—6万元;2005年7月,王勇等人伤害何琳后,李家斌提供3万元生活费供王勇等人躲藏,并拿10万元让王勇给付何琳作为“封口”费。
王小军等人定期为服刑人员龙翔、唐玺(因沈亮被杀案服刑)给生活费13582元,每月向其父母发放生活费5000元;雷德明为团伙成员李家斌还账120万元等等。
该组织通过这些手段,牢牢控制着组织成员,使这团伙成员心甘情愿为组织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