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陈金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之间的结合实际上是这两个制度功能的结合和管理服务的结合。这两个制度的功能我们知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是国家整个医疗保障体制的一个完整构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所有人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是普惠型的,是针对所有人的。
我们在推进这个制度中发现了两种情况,一是没钱的进不来,对一个国家来说单纯设计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穷人来说是不能充饥的;进来了以后,由于我们现在的报销还是有限制的,国家是大家筹了钱大家花,所以不可能是无限制的,有些看了病以后还觉得自己负担很重,有医疗保险的也有可能觉得医疗保险的支付水平不够。由于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所以也有可能产生负担很重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解决社会保险推进中如何能让所有人参加到这个制度中来;二是参加进来以后在有限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之后还有一项制度能更有效地缓解他的支付负担。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感觉要加快医疗救助,一是解决他参加制度的问题,也就是给他买一张车票让他上车跟所有人一起参加保险,这和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是一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也专门筹集资金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参保问题。刚才米司长说的如果是低保人群,他可以进行二次补偿,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衔接。还有一个政策层面的衔接就是你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属于低保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后,还能补助多少?这是我们两个部门之间、两个制度在政策设计上的衔接。
我们以前是怎么做的呢?在两个制度没有衔接之前基本上是穷人参加不了医疗保险,那么好了,他找各种救助,参保的人找医疗保险,现在等于是一个制度加上二次补偿,他的报销比例可以相互衔接,这样来说整个国家的保障体系就很均衡,保障水平个人就能负担了。
第三个就是管理操作层面的衔接。能不能不垫付?能不能即时结算?刚才米司长也讲了实际上是制度衔接后,功能定位清楚后操作平台还要有这个条件,首先是这个人的身份在一个系统里都是得到确认的,医疗系统、医疗保险系统、民政救助系统。第二,就是就医在一个平台上,不能说在这个医院就医,两个系统不在同一平台上就医,那结算也跟不上了,我们在这个制度里面讲得很清楚,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也就是说就医的平台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