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21日电(记者刘翔霄)由山西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举行的“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签定仪式”21日在太原举行,今后山西全省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就能享受到国家资助。
出席当天仪式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2008年,山西有7个县(市、区)先行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共向457名贫困大学生发放256.56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
据介绍,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仅用于学生在读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至6000元。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