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四:“没有结果的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也是观察民意的一个渠道,比如立法征求意见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一些法律条款就是在征求意见过程进行了修改,群众的意见得到了很好吸收。类似的征求意见,群众是欢迎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无效的征求意见行为,形式轰轰烈烈,结果却无影无踪。
最典型的表现在一些干部的任用上,有关部门不惜花人力、物力去组织干部群众开会、投票,但结果却不公开,一项任用干部的动议,究竟获得了多少群众支持,有多少群众反对,这本来是群众最想知道的,也是对群众的起码尊重,但却迟迟等不来结果,甚至出现干部已上任多时,群众还不知道测评结果究竟是多少。在一些群众看来,这样的“半拉子”工程,还是不搞为好,搞多了会破坏大家对制度本身的信任。
编辑点评:征求意见是防止决策武断、用人武断的一个好举措,用好了能够帮助发现问题,特别能够解决决策视野不够宽、用人不得当的问题,关键是要真心实意地运用,既要把征求意见告诉公众,还要把征求意见的结果公之于众,让公众在知情中参与,在知晓结果后信任。
症状五:“不对称的听证”
听证,是平衡各方利益、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出台前,通过听证让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减少政策出台后的执行摩擦,是大有好处的。现在,听证也越来越多地走进立法、决策等活动中。但需要指出的是,当前不少听证会存在参加人员不对称、获取信息不对称、左右结果不对称等问题,所以听证会在民意搜集上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
听证会由谁来组织、怎么组织、谁来监督,事关听证会的质量和公正。但目前一些听证会往往由出台政策的一方来组织,从出发点上说,组织方本能地想顺利通过政策的出台,因此在选择参加的对象上,就变得“很讲究”——尽量找一些外行的代表,尽量找听话的代表,尽量找利益相关的代表。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听证会变成了报告会,大家欢声笑语,一团和气,一听了之。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听证会的场面看上去很激烈,但说归说,做归做,听证会改变不了决策结果,这样的听证像是牢骚会,开完就拉倒。
编辑点评:“不对称的听证”离真实的民意远得很,拿“不对称的听证”去做决策的装点,收获的是草率的决策,流失的是真实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