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酿成北京市东五环死亡7人重大交通事故的大货车司机刘某,接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因超速、在禁止通行时间进入五环、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刘某将受到何种惩罚,法律自有公断,而引起人们关注和思考的是,怎样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
货车闯祸还在继续
大货车闯祸的确不少,且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货车有关
前文所述大货车司机刘某7月28日在北京酿成的重大交通事故,总共造成7死1伤,是北京市近年来发生的最严重的交通事故。事发时,刘某驾驶山东牌照“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在东五环最里车道行驶时,遇前方出现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向左打轮后,车辆越过中心隔离护板,进入南向北方向车道,先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三辆小客车相撞。
即使肇事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辜消逝的生命也不能生还。人们多么期望,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然而,现实却不尽如人意。
8月9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辆满载水泥的大货车,与一辆31座旅游大巴追尾,导致旅游大巴侧翻并撞上一辆皮卡车。当场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8月10日,京珠高速湖南潭耒段280公里处发生一起两辆大货车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司机被卡在车内,伤势严重。经过交警和医护人员近20分钟的联合紧急施救,最终将被困司机成功解救。“当时‘嘭’的一声巨响,我还以为是胎爆了,经观后视镜才发现是追尾了,后面车子跟得太紧。”被追尾货车司机说道。
面对大货车屡屡出事的情况,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整治大货车。从老百姓把大货车称为“大祸车”,以及媒体报道情况看,大货车闯祸的确不少,且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货车有关。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截至7月30日,今年北京共发生大货车死亡事故148起,死亡178人,占死亡总数的32%。在山东青岛,2008年1至11月,全市发生10起特大交通事故,其中大货车交通事故就占到9起,致使44人死亡、1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