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59件法律的141个条文作出修改;两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废止了8件法律。这标志着本次法律清理工作在历时一年多的艰辛努力后顺利完成,这对于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保证我国法律体系自身的科学、统一、和谐,对于到2010年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