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8月31日电(记者周慧敏)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海南省政府日前颁布实施《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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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部门、保险对象与范围、资金筹措、出资比例、缴费标准、养老金发放、资金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凡在海南行政区域内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户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的土地面积达到50%及以上的农村家庭,其家庭成员中的在册农业人口均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分别按50%、20%、30%承担,其中政府承担部分按规定纳入征地补偿成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分别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