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营市胜利农村合作银行办公楼内,成翔宇接受了记者采访。他承认自己和纪庆华彼此熟悉。2005年纪庆华来该行工益分理处申请贷款时,农信系统与公安身份证核查系统还未联网。没查出假身份证是自己工作失误,但所有贷款合同上有纪庆华签字为证。
对此纪庆华予以否认。他说,只有部分材料上的字为自己所签,当时成翔宇承诺帮他贷款500万元,拿了空白表先让自己和几位保证人签字盖章,然后就没了下文。
假身份证系列贷款案由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高雷具体负责。他介绍,公安局已以“违法放贷罪”立案。目前尚未发现假身份证原件,银行表示2005年相关借款合同已丢失,因此尚不能以“伪造身份证罪”或“贷款诈骗罪”进行立案。公安局将继续深入调查。
对于农村合作银行一个分理处来说,数百万元的贷款客户应属于较大客户。记者不到一小时就核实了纪庆华长期所用的身份证号码,银行竟在几年内的业务往来中“疏于”核实身份证真伪,令人不解。另一方面,贷款材料中,每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均有银行业务人员“查与原件相符”的签名和盖章,假身份证来自何处、是否存在等,相关部门竟迟迟查不清,同样令人费解。
根据规定,与银行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资料需永久保存。2005年该行相关贷款合同“遗失”,显然违背了金融监管规定。
信贷去向不明,银行闪烁其词
516万元贷款到底被谁取走了?举报人纪庆华表示,所有署名“纪庆华”的个人贷款自己不知情,其中公司贷款200万元发放后被成翔宇提走,自己公司没得到任何钱。
东营市胜利农村合作银行提供的农信一卡通交易明细查询单显示,2005年5月1日所贷100万元,在到账后22天内,有人分20次从账户累计转走或取现约99.5万元,20张储蓄取款凭条上姓名栏内都写有“纪庆华”字样,但凭条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客户复核签字栏均为空白。其中约36万元转入“曹洪光”(与纪庆华、成翔宇都认识)账户,20万元转入“王秀梅”(曹洪光之妻)账户,其他金额为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