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
 

 

  第八章 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三节 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

  59.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将全省进一步划分成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明确沿海地区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本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开山采石)禁采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等均属禁止开发区域,这类区域要按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本区内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脆弱、灾害频发且威胁较大、水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环境容量较小的区域,以及入海河流河口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域,这类区域要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

  第二十四节 滩涂开发与利用

  60.按照依法、科学、适度、有序的原则,开发和保护并重, 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滩涂资源。实施新一轮滩涂匡围、高标准配套和促淤保滩工程,重点在盐城和南通境内开展滩涂匡围,探索滩涂匡围和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形成节约、高效的开发模式。到2010年,全省围垦滩涂总面积40万亩,通过新老垦区改造形成耕地28万亩。加强对已围滩涂配套设施的建设,根据生产与建设需要,制定达标计划,完善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使已围滩涂尽快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节 沿海重要资源保护

  61.保护海洋地质地貌资源。重点保护辐射沙洲沙脊群、龙王河口羽状沙嘴、海岛海蚀海积地形、灌河口至翻身河口贝壳沙堤、连云港古祭葬群、连岛古石刻等典型的海洋地质地貌,避免有关开发行为对邻近的海洋地质地貌造成破坏。

  62.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深入实施海洋渔船“双控”制度和海洋捕捞转产转业计划,加大渔业资源人工放流、人工鱼礁和苗种繁殖保护区建设力度,打击滥捕等不法行为。建立和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减少海水养殖的自身污染。

  63.保护沿海湿地资源。重点建设射阳、大丰、东台湿地与沼泽生态系统保护区,新沂河、新沭河入海湿地生态保护系统以及长江口北支湿地生态保护区,避免海滨湿地与河口生态环境退化,并积极恢复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

  64.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在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繁育基地和珍稀植物培育基地,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第二十六节 生态功能区建设

  65.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重点实施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连云港云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一批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护,以及盐城市湿地生态恢复系统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工程。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导致生态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破坏活动。

  66.加快生态林带建设。加快建设云台山森林保护区、射阳林场、大丰林场、东台林场以及沿海防护林等,在海堤及滩涂地区建设生态林和经济林带,形成沿海自然生态防护屏障;在新沭河、新沂河、苏北灌溉总渠、黄沙港、斗龙港、王港河、通启运河等主要河流两侧和水源保护区建设生态林带,提高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67.推进生态隔离带建设。在城镇和产业密集区周围,要留有开敞式的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生态隔离带或生态廊道。在G204、沿海高速公路、沿海铁路等交通主干道两侧建设防护隔离林带。在临港产业集中区周边形成生态隔离区,隔离区内限制发展海洋渔业、农牧业等产业。

  第二十七节 污染防治

  68.重点整治陆源污染。切实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着重控制好氮、磷、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沿海陆域和近岸海域控制区的污染得到控制,沿海海域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69.水环境治理。本区全部县(市)城区及临港城镇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临港产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产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污水100%集中处理。严格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海总量,实行达标排放。针对园区产业类型,重点加强相应的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的排放监控和治理,保证水质安全。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确保水质按功能区达标。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5%。到201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专栏3:“十一五”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项目

  连云港:灌云县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灌南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赣榆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灌云燕尾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海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扩建工程(1万吨/日)、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新浦区南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

  盐城: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万吨/日)、盐城市污水处理城北一期工程(5万吨/日)、滨海县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响水县汗水处理厂(3万吨/日)、东台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射阳县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大丰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5万吨/日)。

  南通:南通第一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南通港闸开发区东港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南通开发区港口三区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4.5万吨/日)、南通观音山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海门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启东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如东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如东洋口镇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如东洋口港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通州先锋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通州市富民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海安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

  70.大气环境治理。制定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重点抓好电力、化工和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污染防治,严格禁止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禁止在新建、改造项目中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2010年前,建成一批燃煤电厂的脱硫减排项目,燃煤电厂都要建设脱硫设施;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

  专栏4:“十一五”沿海燃煤电厂脱硫工程

  连云港:连云港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削减10250吨/年)。

  盐城:盐城发电厂(削减3060吨/年)、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削减7400吨/年)、大丰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盐城陈家港化工园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削减780吨/年)、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削减780吨/年)、盐城热电联合公司(削减840吨/年)。

  南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削减17640吨/年)、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削减7620吨/年)、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削减1680吨/年)、通州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南通新兴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海门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南通江源热电厂(削减900吨/年)、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削减900吨/年)、如东热电厂(削减840吨/年)。

  71.海上污染控制。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逐步实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物零排放;落实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重大污染事故的处理措施,减少灾害影响;加强渔船渔港排污管理,增加渔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加强海上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

  第二十八节 环境管理

  72.严把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行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区域环评、建设项目环评、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成本意识,根据不同海域环境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设立环保准入门槛,合理引进项目和布局产业,禁止布局和发展高污染产业。对已有重污染企业定期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通过改进技术、工艺和管理,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必须限期关停。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交易机制,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引导企业和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7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全省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和监控,及时准确掌握和评价环境污染现状和趋势。建设环境污染预警和应急系统,完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监管网络。沿海各级政府要依法强化对近岸海域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对不符合本规划的开发项目和开发区,应限期清理和整改。严格控制入海排污口数量和布局,实施集中排放。

  第二十九节 海洋灾害防治

  74.强化海洋环境灾害应急管理。建立省市两级海啸、风暴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建立海洋预警预报服务业务和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布海洋水文、海浪预报信息。围绕海洋灾害预警、响应和善后处置全过程,重点加强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制定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海上交通管理系统,加强海上搜救设施和搜救基地建设,提高海上搜救能力和防治海洋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75.加强气象灾害防治。强化海上气象监测,提高海洋气象信息收集和海洋气象预报的能力,对重大灾害性海洋天气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健全海洋天气预报传输网络,建立预报服务业务体系和完善的海洋气象信息发布体系。

  76.加强海岸侵蚀防治。加快护岸工程建设,探索海岸治理与港口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采取必要的工程和生物防治措施,保护潮滩和海堤。严禁开采海滩砂,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填砂。改善海滩环境,防止海岸后退。

第九章开发保障与规划实施

  第三十节 加快开放步伐

  77.开放是本区开发的重要动力。重点围绕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入,着力建设投融资、人才开发、技术创新、政府服务等支撑平台,促进沿海地区开发开放。

  投融资平台。资金投入是沿海开发的关键。据测算,为支撑沿海开发目标的实现,2006-2015年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需要30000亿元左右。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为各类资金注入沿海地区创造有利条件。有效争取银行资金,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扩大银行信贷投入。创新融资方式,引入和培育各类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激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争取设立“江苏沿海开发基金”。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优先推荐条件成熟的本区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大力引进外资,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贷款、国际产业基金,为沿海开发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人才开发平台。尽快改变目前本区人才净流出的状况,通过产业发展,吸引各类人才流入,积极推进人才柔性流动,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到本区创业。创造条件建设江苏海洋大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海洋专业,加强海洋工程研究。注重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与本地各类高等院校的合作办学,培养符合本地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大力开展专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骨干群体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

  技术创新平台。强化科技对沿海开发的支撑作用,加强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项目的引进,强化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强自主创新和开发,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推进“科技兴海”,引进新工艺、新设备发展临海产业。大力发展技术市场,鼓励设立技术中介组织。

  政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在沿海开发中的作用,围绕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环境。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等不良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市场竞争机制和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发展合力。

  第三十一节 制定完善扶持政策

  78.扶持港口建设和发展。对本区枢纽性海港建设,在航道开挖和整治、近远洋航线的开辟,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省级财政要支持枢纽性海港信息基础设施和大通关系统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连云港港发展的意见,全力争取将连云港发展列入国家战略。

  79.扶持临港产业集中区建设。创造条件将临港的工业集中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将临港的物流产业集中区升格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优先保证产业集中区用地,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土地开发的支出重点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倾斜,用于支持临港产业集中区的滚动发展。支持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建设好赣榆、大丰、吕四三个海洋产业集中区。

  80.南通的沿江地区属于我省沿江开发范围,盐城和连云港属于我省苏北大发展范围,连云港市区和东海县又属于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范围。省委、省政府为促进上述区域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在确保现有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围绕沿海开发重点,进一步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

  专栏5:沿海开发重大战略工程

  (1)连云港国际枢纽港工程。重点建设15万吨级和30万吨级深水航道工程、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泊位、25万吨级铁矿石接卸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项目。

  (2)新能源基地工程。重点建设150万千瓦以上的风力发电、800万千瓦核电、600万吨LNG接收站、180万千瓦以上的燃气发电等项目。

  (3)南通江海联动工程。重点建设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10-20万吨级减载海进江中转码头、10万吨级专用码头、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20平方公里以上围海造地等项目。

  (4)区域快速交通体系工程。重点建设宁靖盐高速公路本区段、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连云港至临沂高速公路江苏段、海门至崇明大桥、启东至崇明过江大桥、沿海铁路和机场等项目。

  (5)经济开发区和临港产业集中区工程。重点建设27个国家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在燕尾港镇、堆沟港镇、陈家港镇、滨海港镇、黄沙港镇、裕华镇、长沙镇、吕四港镇等临港城镇,规划建设临港工业集中区,加快建设连云港港、盐城港和南通港现代物流园区。

  (6)生态环保工程。重点建设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连云港云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盐城市湿地生态恢复系统等工程,重点实施新沂河和淮河入海水道尾水湿地处理系统、城镇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项目。

  (7)围(填)海造地工程。实施高涂围垦养殖、农用地填海和二、三产业建设用海填海工程,每年总体规模在10万亩左右。

  (8)沿海水利工程。重点实施通榆河北段引水、海堤建设达标、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调整以及长江口北支综合整治工程。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