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国家成立了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交通部,并开始加强国家专业海上救捞队伍。1974年,交通部新建烟台、广州两个救捞局。1978年4月,交通部在北京成立了交通部海难救助打捞局,下设烟台救捞局、上海救捞局和广州救捞局。
为统一协调搜救力量,1989年,国家批准在交通部成立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国沿海及长江干线先后成立了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的海上搜救中心,24小时值守,随时处置海上突发险情。
“至此,中国的海上搜救体系构架基本搭成。”翟久刚说。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伴随着中国水运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海上运输蓬勃发展,船舶数量和海上出行人数、货物运输量急剧增长。
2003年6月,中国启动实施救捞体制改革,将原来混在一起的救助和打捞分开,设立了三个专职从事人命救助的救助局和三大以抢险打捞为主的打捞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2005年5月,国家下发通知,明确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搜救应急处置行动,成立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