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 2009年9月9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主题为:网络新闻标题的制作应准确、规范。
评议会指出,新闻标题的制作是各类新闻媒体对内容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的重要一环,是媒体编辑的一项日常的新闻业务工作。标题既是对新闻主题的概括,同时又是吸引读者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网络媒体上,是网民选择新闻和阅读新闻内容的“起点”。新闻标题制作的水平、质量和品味,直接反映着各媒体的运作状态和价值取向。
网络媒体今天已成为重要的新闻传播平台,每天的发稿量不仅数量巨大,而且门类十分庞杂。对网络媒体来说,每天所刊发的新闻大量是转发传统媒体的新闻,因此,标题制作的工作也多是对传统媒体标题的重新制作。能否准确提炼,也成为衡量网站编辑水准的一项重要标准。
网络媒体在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标题制作特点,如网络新闻标题多为描述基本事实的字数极其有限的一行实题;由于时效性的要求,制作时无法仔细斟酌,处于快速撰题实时发稿的状态;如果刊发后发现标题有问题或对标题表述不满意,可以再修改再刊发;网站编辑对新闻标题制作的自主性相对传统媒体较高,审核机制不严格;另外,部分传统媒体图文新闻、标题本身存在问题,被网络编辑不加甄别、判断而直接转载采用。
获准刊发新闻的网站,运作中在不断完善着有关新闻编辑的规范,其中包括新闻标题的制作。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争夺读者的眼球,各种“出位”的情况经常发生。主要表现为:
一、扭曲新闻事实或歪曲报道原意,将个别因素、孤立现象放大为全局性问题,对网民极端情绪的发酵起到刺激的作用;
二、使用含有性暗示等格调低俗的词汇,已成为最常见的手法,借此迎合部分网民不健康的需求;
三、故意制作与内容完全无关的耸人听闻的标题,对读者进行欺骗;
四、滥用夸张、怪异的词汇,以达到哗众取宠的目的,试图激起网民的好奇心,促使他们点击;
五、标题中出现关键性的错字、漏字,造成重大差错,产生不良甚至严重后果。
评议会指出,制作有特色的新闻标题,以大幅度提高新闻的内在价值,借此赚取点击率,是今天网络媒体运作的常态。但是,听任不负责任的,随意的标题制作,势必就会产生误导网民、误导舆论的后果。勿庸讳言,传统媒体近年来出现的“标题党”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新兴的网络媒体,而网络媒体反过来对这一现象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7年11月,某网站在转发传统媒体一则有关留学生的报道时,因改动后的标题严重歪曲事实,对当事人造成权益伤害并由此引发诉讼案,应成为网络媒体引以为训的事件。
造成新闻标题屡屡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网站经营思想存在偏差,以及编辑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的缺失。新闻标题制作的基本要求是“题文一致”,即标题首先应该能准确地揭示新闻的基本内容,避免以本人主观判断或主观意愿进行倾向性或断章取义的表达,尤其是要避免通过导向错误、格调低下的标题传达错误的信息。新闻标题制作做到动情而不煽情,通俗而不低俗,幽默而不浮滑,以真正值得关注的内容和深度的思考来吸引网民,是每一位网站新闻编辑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从网站高管到每一名编辑必须意识到,要想使网络媒体尽快走向成熟,必须抛弃各种低劣的运作手法。
本次评议会后,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将对网站新闻编辑进行网络新闻标题制作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网站新闻编辑的业务水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及审美能力,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网络报道工作,从整体上提高网络新闻的制作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