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逃犯林某因经济纠纷,纠集他人用自制手枪击伤他人,投案自首后再次被网上通缉。9月10日,长沙铁路公安处透露,已在火车上将其绳之以法,并移交给邵阳警方。
9月7日23时许,由深圳开往长沙的K9018次列车从广州车站开车后,值乘该次列车的长沙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长唐建军、乘警张力在车厢里巡视,发现餐车过道上有一名身高1.63米左右、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准备点菜吃饭。该男子看到乘警过来,顺势往旁边座位上一倒,而后摆出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
警长唐建军觉得奇怪,有意盯着该男子的脸,该男子避过乘警的目光转脸看着窗外。这一可疑细节被缉逃经验丰富的唐建军察觉,立即要求该男子出示身份证件。话刚落音,该男子蹭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吃个饭查什么身份证,不吃了。”说完,转身就朝卧铺车厢走去。唐建军快步走到前面:“同志,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出示你的身份证。”该男子见去路被挡住,只得称自己身份证没带,是香港人,名叫林某。
见情形不对,林某大怒,将桌子一拍,称自己是学过法律的,并转身对前来收拾餐桌的服务员大骂起来。唐建军一边劝林某要冷静,一边马上查证,证实该人系网上通缉的在逃犯。
原来林某(男,45岁,香港人)是香港一家公司的中方代表,在邵阳承包建设一条二级公路,后因经济方面的问题与承包商、建筑商发生纠纷,为了已方利益,林某纠集数人持一只自制的手枪于2006年8月7日14时30分许,在邵阳市宝庆中路中心医院门口地段,用枪击中对方工作人员李某的脖子,致使李某重伤,林某一直在逃。
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于2006年8月9日对其上网通缉。2007年4月3日林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4月4日,邵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研究后,认为其涉嫌包庇罪,以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为由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林某此后一直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拒不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被邵阳市公安局再次以涉嫌窝藏、包庇案对其上网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