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9月10日电 由于播出内容不当,台湾地区今年上半年共有163宗广电节目遭当局通讯传播主管机关处罚,其中105宗被罚款,罚款总金额近2400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媒体报道,遭处罚的节目中,电视节目为82宗,广播节目为81宗。这些节目被罚的原因包括:节目与广告未作明显区分、广告时间超长、违规使用插播式字幕、妨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等。
今年上半年,台湾当局通讯传播主管机关共收到民众对广播、电视、网络内容的申诉材料1321件。接到民众投诉后,主管机关对节目进行审查,经查属实后或开具罚单,或向播放节目的媒体发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