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9月17日专电(记者 高增双)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哈尔滨本着“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计划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
据介绍,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对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保留,同时依法享有和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据悉,哈尔滨将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准入条件的管理办法,加速城镇人口和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集聚。对外地符合政策迁入哈尔滨农村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依法享有和履行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