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众认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对环保有重要作用的并不多,主动参与环保的意识也不强。多数人对环保负面问题的敏感程度、关注程度较高,对正面报道的环保话题、可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并不重视。一提起环保,公众就容易联想到厂矿企业,对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则很少人能意识到。上文我们说的影响环保行为,仅是个别事例,像生活中的公众场合吸烟、吐痰、随便扔手纸、骑冒黑烟的摩托车等,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其实都会影响到环保大事。那么,我们该从哪些方面提升民众参与环保的意识?
首先,媒体仅仅宣传环保政策是不够的,要成为“环保啄木鸟”,对草根环保人士进行大张旗鼓的褒扬,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推广他们的“环保细心”,比如有些地方特意评选的家庭“省长”,看谁的环保措施得力。而对不够环保的行为进行道德批评,形成“环保光荣,不环保可耻”的观念,让不环保者处处受到冷眼,使很多环保措施能够得到落实。
其次,政府也要积极鼓励和赏识环保公民。如果将环保事业放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的话,环保作为就和未来社会命运连在了一起。所以,对于那些环保优秀者,比如公民个人环保标兵,政府不妨进行轰轰烈烈的奖励,甚至设置“环保重奖”,就像重奖科技创新能手一样。“社会领头羊”的激励对全社会环保氛围的提升无疑是一种积极引导。
最后,公民个人的环保自觉意识也应该得到唤醒。我们老是羡慕发达国家的环保现状,因为他们上至政府、下到公民,都养成了洁净型经济的思维,瑞典人有不能容忍别人的个性,其中就有临家的阳台堆满杂物或认为不环保,有碍视线,就报告警察来管。总之,阳台不整洁会让你很难看。在韩国,“暮色渐近时,汉城街头的路灯不是一齐点亮,而是隔一盏亮一盏,当天再黑一些时,所有的路灯才同时点亮,这也是对电力的节省,同样有利于环保。”
环保事业不仅是政府和个别人的事情,更是每一个公民责任和道德品质的体现;不能光说在嘴上,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仅属于社会属性,更是自我精神良性发展的必然归宿。“公民”两个字,强调的就是一种社会责任、道德义务,虽没有法律的强力约束,也能成为洁身自好的环保信仰和执行者。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今天,我们可以该为修身、齐家、为环保。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日常行为看着环保事业的一部分,更多的环保公民就会不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