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9月25日电(记者 马扬)吉林省纪委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据调查,于兴昌在担任吉林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日前,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于兴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于其问题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因此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吉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于兴昌受贿案件是近年来吉林省查处的一起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此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