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等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通过抽签确定法官。由于特侦组认为全案均属“机密保护法”内容,倾向日后采不公开庭审理。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侦办“外交款”遭贪污案,9月22日起诉陈水扁等人。特侦组指出,陈水扁被控侵占涉外部门提供给领导人出访的零用金,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私用,侵占公款达33万美元。
特侦组另发现,邱义仁与前“外交部次长”高英茂明知援外“安亚项目”款项已付毕,竟涉捏造尚有款项待付,行文当时“外交部长”陈唐山,让陈唐山在不知情下,核可50万美元的旅行支票供邱使用。检方也起诉邱、高二人贪污。
台北地院今天公开抽签,抽出受命法官郑昱仁承审陈水扁贪污“外款”案,并与审判长黄程晖、陪席法官李宜娟组成合议庭;邱义仁与高英茂部分,抽出受命法官林晏如承审,并与审判长张永宏、陪席法官林孟皇组成合议庭。
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两案日后是否公开审理,将由合议庭视卷证而定。不过,法院人士认为,当初特侦组认定两案均涉高度机密,还为此把曾披露案情细节的周刊记者依涉泄密罪嫌移送,全案日后采秘密庭审理的可能性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