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16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根据两国海关署长日前在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上海海关学院与俄罗斯海关学院合作备忘录》,两国海关学院将加强合作,对进出口外贸企业就通关业务加强宣讲和培训。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积极开展海关专业教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就海关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合作交流。双方还将就海关专业和国际贸易相关的最新研究领域,如经济危机对海关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区域贸易协议、中俄海关制度比较研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并开展海关专业人员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互派在训学员,定期举办海关中高级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
据了解,双方将首先相互交流一名教师,以熟悉对方院校的相关情况以及学术优势与特长,全盘考虑借鉴对方院校的优质教学资源。上海海关学院每年还将邀请俄方的专家来学院担任部分本科课程或培训班课程的授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