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0月22日电(记者吕晓宇)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获悉,吕梁市公安局22日提请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将参与白家峁煤矿恶性群体性事件的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鉴于此案社会影响恶劣,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
吕梁市公安机关调查,10月12日,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保卫科科长李保明等人组织近百名护矿队员、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手提木棍、砍刀,分乘十多辆车赶到临县林家坪镇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白家峁煤矿,与白家峁村村民发生冲突、械斗。在冲突过程中,白家峁村村民郝兔照被汽车当场碾轧身亡,3名受重伤的白家峁村村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4名受伤的白家峁村村民仍在医院治疗,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案发后,山西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赶到临县指导事件处置工作。吕梁市抽调全市100多名干警开展侦破工作。经查,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保卫科科长李保明等人组织的斗殴人员分别来自吕梁市的6个县(区),吕梁市公安机关已抓获29名犯罪嫌疑人,对64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加紧抓捕。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白家峁煤矿矿长、法人代表石金山10月16日在太原服毒自杀。李保明于10月18日投案自首。
吕梁市、临县两级党委政府全力开展维稳工作,截至10月16日上午,白家峁村的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临县县委对工作不力的林家坪镇党委书记、镇长,临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林家坪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予以停职,接受调查。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案件是由白家峁煤矿矿权纠纷引发的。
临县白家峁煤矿始建于1984年,属白家峁村集体煤矿。煤矿先后经过三轮承包、出让,到2008年由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营。2008年10月,白家峁村委会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2002年4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白家峁煤矿采矿许可证时,将采矿权人由“临县白家峁煤矿”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济类型由“集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009年6月,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原有采矿权人、矿山名称以及经济类型。7月,白家峁村部分村民进驻白家峁煤矿,赶走了矿上工作人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服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0月16日,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