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党工作进行中,必须对党员和支部作恰当的估计和分析,才不致采取冒险的整党政策。根据晋察冀及晋绥党的状况,虽然大多数农村支部的领导干部,过去有严重的脱离群众的现象,但大部分党员和党的支部,还是好的或是可以改造得好的。党员大体可分作三类:经过八年抗战、两年内战考验过的党员,其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很好的,他们对敌斗争坚决,工作积极努力,真正是群众中先进的积极的分子,其中也有一些作风上不很好的,这是一类。另有较前者为少的一小部分党员是很坏的,他们中有些是成分很坏,钻进党来为着保护自己及其亲友地富家庭利益的;有些则不仅作风很坏,而且借势图私,欺压群众,无恶不作,为群众所痛恨。这些人如不能彻底改变,是须要从党内清洗出去的,有些则已经证明成为犯罪分子,无可挽救,更应立即开除出党,这是另一类。最大部分党员则是作用不大或不很大,群众对他们也无多大恶感,但这些党员还是可以教育的,而过去我们对党员的教育确实不够,这又是一类。一般党员中真正的地主富农分子数量并不大;原来贫雇农成分约占党员百分之六七十,在几年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已上升为中农,现在贫雇农成分只占百分之三十左右,而新旧中农成分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
关于支部的情形大体也可分成三类:有一部分支部是好的,这些支部的领导骨干不算坏,一般的能起领导作用,作风也不甚坏,这样的支部只须调换个别干部就可协同工作团(组)领导土改。另有一小部分支部是很坏的,其中异己成分很多,领导骨干很坏,为地富直接把持或实际上完全为地主富农所操纵,他们拒绝或破坏党的政策的执行,实行反土改、反支前等活动,这样的支部是不可能进行土改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但其中也还有少数党员是好的。对这样的支部就完全应当超越它来进行土改,只吸收其中好的党员来参加,或者是宣布解散,吸收其中好的党员另行成立支部。对这样的支部如不超越或解散,那是无法贯彻土改、生产、支前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但在解散这种支部之前,必须先在群众中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找到适当的倚靠。你们那里如果是超越这种支部进行土改则是正确的,但这种支部的数目不大,要防止随意扩大其数目。另有大部分支部是平常的,它们一般可以完成上级党所给予的任务,但是强迫命令的作风相当普遍。支部干事会中新旧中农占绝大多数,地主富农只是个别的,贫雇农也很少。支部干事会中以及农村其他工作干部中的相当一部分,由于强迫命令或有自私自利行为,有时容易为地主所利用,他们是为群众所不满的。对这样的支部,领导骨干应有更大一些的改变,即须在经过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后,撤换一批很脱离群众的干部,保留一部分较好的干部,提拔党员中成分好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领导。经过这样初步改造后,工作团是可以领导这些支部去进行土改工作的。同时,组织贫农团,工作团依靠支部与贫农团双管齐下,并按照支部情况决定以何者为主。此外,要注意在土改斗争的过程中,吸收新的积极分子加入党,继续进行改造和教育,使支部能够成为独立领导农村工作的力量,以便在工作团离开之后,他们能够继续领导农村工作。
你们过去对晋绥的党,显然缺乏具体的分析。对党的缺点加以重视是完全必要的,但如因为存在某些严重缺点,就笼统地确定应当超越一切乡村原有组织,则是不妥当的,如果不加纠正则将造成错误。
党内存在着的作风不纯和党员政治觉悟不高,一部分党员发展了自私自利思想,支部不能起着更大作用等,上级对他们的教育及检查督促不够也是有责任的。望你们详细检查一次晋绥党的状况和整党工作,应当很快恢复支部的活动。已经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区,应大批吸收新的积极分子入党,有计划地将党迅速整好,使之能够成为农村中的领导力量;尚未进行土改的地区,在今秋进行土改时,应当吸收晋察冀和你们自己的经验教训去进行土改整党工作,应使整党与土改密切地结合起来进行,即先将支部领导做初步必要的改造,以利工作组协同支部去进行土改,在土改运动发动起来与深入过程中,注意吸收新的成分入党,并继续进行改造党的工作。只有那些太坏的支部,才去超越它或加以解散,这样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在土改工作完成时,党的支部组织也就很快能够完成整理的工作,在工作团离开之后,庶他们能够负担起农村领导的责任。你们检查整党工作结果及今后整党工作的办法如何,均望电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