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1月团的三大审议了二次大会以来团的建设工作,认为由于党和团未切实分化,在组织建设上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团的组织发展太慢,“尤其是劳动者、女子和年龄在20岁以下的团员太少”,未能实现团组织的“无产阶级化”、“青年化”和“群众化”。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对团员年龄在团章中予以新规定:团员年龄为“14岁以上25岁以下”。较之团的第一个章程中对团员年龄的规定上限降低3岁,下限降低1岁。此外,大会还作出具体指示:“团员在25岁以下者应酌量介绍其入党。党员在25岁以下者,应兼为团员,但负重要工作之党员,不必要时,可不加入。负重要工作之团员,虽过25岁,仍应留在团内,同时应渐次推行以年轻团员代替年长者之工作。”
任弼时正是在此次大会后承担了团中央的组织领导职务,党团分化的具体工作即由任弼时领导的共青团中央开始大刀阔斧的实施。
1925年5月14日,党、团两个中央书记陈独秀与任弼时署名签发联合通告,将团的三大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相关内容下发党、团各地方、各特别支部,要求对党、团各级执委会互派代表问题、团员按规定转党的问题“须于最近两周内执行,并报告其执行的经过和成绩”。此通告发出不久,即爆发了五卅运动。这一全国性的人民反帝爱国政治运动发展迅猛,急需大批党员领导群众斗争,以任弼时为首的团中央深感要建立党(指没有党的地方)或加强党(指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的组织来领导当地的政治斗争。因此,决定立即实行“按年龄加以分化”,要求各地团组织“把过23岁的团员分化给党,去强健或创造党的组织,并且以后的发展须以23岁为最高限度。”此工作前后进行了几个月。在这次党团分化过程中输送给党的团员约在3000人以上,占当时团员总数的30%,许多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建立了党的组织。
同年12月,任弼时在向中共中央所作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报告中汇报了团中央关于团员转党的又一决定:(一)凡年满20岁的团员均应转党,但同时还是团员;未满20岁但是是团的负责工作人员的团员也应入党;超过23岁的团员均应转党并且退团,但在团内担任负责工作者不退团。(二)未满20岁的党员必须入团。(三)配合相应的党组织建立团组织。(四)调动负责的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征得相应的党的机关的同意。从而,团员转党的年龄再次降低。
1926年5月14日,任弼时在《中国CY四个月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将上述决定严格化:“(1)凡年龄超过20岁的团员全数介绍入党;(2)凡年过23岁之团员加入党后,完全脱离团的组织;(3)即不到20岁而能活动的团员变得加入党的组织。”7月,任弼时又主持召开了团三届二次扩大会议,对“应当努力使团青年化”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识到:“青年化的意义不是减少团的政治工作,而是要把政治工作做到青年群众中去,必须要从青年利益争斗的领导中去发展青年运动的政治工作。”这次会议确定了此后团组织的两种工作内容:一是深入青工群众,“尽量扩大我们在青工中的宣传与组织,实际领导他们为本身利益而斗争”。二是组织劳动童子团,“为养成将来无产阶级战士,提高新生无产阶级的教育”,“我们现在应认为组织劳动童子团是本团重要工作之一部分。”
以后,团的各级组织逐渐认识到必须加强对青年一切活动与斗争的领导。上海、武汉等地对于青年经济要求纲领的宣传有相当成绩;上海、两湖及江西有一些青年参加了工会指导机关。此外,共青团特别注意童子团工作,城乡童子团得以迅速发展,仅两湖城乡童子团就达7万人。农村童子团帮助农协工作;城市童子团为改善学徒生活待遇而斗争,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