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
解决老年人“养”和“医”是关键
生存,是人生第一要义,是人权当中最重要的权利。
无论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还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征途上,党和政府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解决老年人“养”和“医”的问题。通过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经过多年努力,国家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保制度,其中包括缴费型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项保险,包括非缴费型社保项目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
据统计,2007年,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834亿元,是1992年的24.7倍;2007年,国家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78.9亿元,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0.9倍;2008年中央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2761.61亿元,比2002年增长2.91倍;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31.58亿元,比1994年增长了5.66倍。
截至2007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94亿。2008年,国家安排资金27亿元,用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国98%的地级以上城市、93%的市辖区和一半以上的县级市,普遍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
目前缴费型保险制度支出已占GDP的3.3%。非缴费型社保制度支出已占财政收入的4.4%。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度、高龄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还有涉及老年人乘车、旅游、就医、司法、公共场所活动等几十项优待政策,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1.6亿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今年我国政府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着手解决9亿农民的养老问题。我国政府还实施了新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全面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为强化老年人服务保障,让老年人有尊严地享受晚年的安康幸福,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社区已建成服务设施17.2万处,拥有床位251.3万张,是1988年的3.53倍。
当前,我国“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正逐步确立,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