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本报今日A12版)。
这是一条令人倍感沉重的消息。三个青春灿烂的生命以一种高尚的方式瞬间离我们而去,三个家庭却又势必因此而承受巨大悲痛。在网上,许多网友都对这10多名大学生特别是英勇献身的3人致以了崇高的敬意。不过也有一些人,基于所谓的理性视野和“实事求是”精神,进行了一番“值得与否”的探究和思考。
类似的例子不少。最为典型的莫过于上个世纪80年代,第四军医大学的一位名叫张华的大学生,为了救一名掏粪老农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社会上由此而引发了激烈的大辩论:一名大学生牺牲自己而救一名掏粪农民,值不值得?
这或许是一个永远都难有共识性答案的问题,毕竟每个人的生长环境及知识结构和价值取向都存在差异,不同的人会持有不同的观点,同一个人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也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就笔者自身而言,觉得有几个方面值得抛砖引玉。
“生命至上原则”近些年时常被人提及,且被许多人拿来作为自己文章或“破”或“立”的一个基石。这一原则具有许多合理性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却也存在过于泛化的倾向和表现,甚至被完全等同于“个人至上”或“个体生命至上”,或直接成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或“个人中心主义”的堂皇变种。
不可否认,对自己生命保持起码的尊重和敬畏,也是“生命至上”的一种具体表现,但“生命至上”在本质上绝非全部指向自我。湖北这10多名大学生结人梯救落水少年的举动,未尝不是“生命至上”的体现,只不过指向的是他人而已。事实上也正因为如此,让其“额外”获得了另一种更为灿烂的道德价值。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笼统地把“生命至上原则”作为讨论“值不值得”的逻辑前提,更不能把“不值得”结论简单地建立在“自我生命至上”的基础之上。
此外,有人认为,“生命至上”原则下还应“科学施救”,这固然没错。但在落水生命稍纵即逝的突发事件和危急情况里,更加彰显的是人的本能和个体固有的道德底蕴,何况“结人梯”的施救方法并非毫无“科学”和理性含量。
事后通过各种模型去分析、去演绎、去总结、去“深思熟虑”,诚然对未来的类似情况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乃至警示意义,但过多的理性审视与技术“解构”,或许只会模糊已发事件的本来面目,偏离整个事情在当下的关键点。毕竟在不可逆的时间之箭上,任何东西和任何场景都具有不可还原性,即使再努力,也无法完全复制,特别是在大自然一次性赐予的生命上。
因而,即使“值不值得”不是一个伪问题,但在面对三个英勇献身的生命和三个残缺的家庭时,我们还是少些这方面的争论,多些触手可及的关爱与温暖。不然的话,恐怕既是对三个已逝生命的打扰,也是对两名获救少年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