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文件将解决中小企业现实困难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上述权威人士参与了文件起草的讨论,陈乃醒解读说,这个文件是“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措施,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的关心和重视,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提振中小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36号文件的政策特点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2003年施行《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36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共29条政策意见。
这些政策,都是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的。如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采取的一些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等,是首次提出或着重强调的政策点。
这些政策意见既有对过去政策的完善、展开和细化,也体现了新的亮点、思路和措施,更加强调可操作性。有关权威人士认为,从意见内容来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将缓解融资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突破口;集中规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着眼长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措施可操作、见效快;突出强调了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比如,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36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体制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以中小企业为放贷主体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股份制金融机构,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