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30日电题:档案,让社会更和谐——我国档案馆事业在为社会的大服务中迎来大发展
记者李菲
档案见证抗战历史,录音档案还原政协委员建议,工程项目档案消除事故隐患,档案化解动拆迁纠纷,档案馆里找到“亲人”……
在留存后世的各种信息中,档案作为一种记录,最为真实,最为原始。档案因此而珍贵,档案工作因此而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档案馆实现了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五位一体”功能的跨越,初步具备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的功能,并已经开始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向公共档案馆转型的历史性进程。
真实记录历史,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
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颁布。以法律为保障,以服务为目标,档案工作由此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档案在为决策资政、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服务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2008年“拉萨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中央档案馆迅速反应,经中央批准陆续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以视频形式公布了5个专题档案,有力地证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09年,中央档案馆与中央外宣办等单位共同举办“西藏民主改革50年大型展览”,通过大量档案,深刻揭露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的落后黑暗,生动再现了西藏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的历史进程,展示了50年来西藏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各级国家档案馆还积极发挥档案的社会宣传教育功能,拍摄文献电视片,举办多种展览。中央档案馆与有关部门先后联合拍摄了《红旗飘飘――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今天》、《新四军》、《邓小平的故事》等十多部文献电视片,通过电视台播出并发行了光盘和图书;与中宣部等单位共同举办“毛泽东档案展”、“世纪伟人邓小平――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展览”等。
上海市档案馆与解放军档案馆等联合举办纪念建军80周年档案实物展。黑龙江省档案局与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纪念“七七事变”70周年巡回展览。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挖掘档案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档案不仅还原了历史的真实面目,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国家利益,还使更多的人民群众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教育和国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