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严重伤害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杨竹芳无一例外地显现出铁骨本色。1999年1月至2002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曾某某纠集了20多人组成犯罪集团,私藏枪支、管制刀具,在昆明市四区范围内杀人、抢劫、绑架、敲诈勒索、聚众斗殴。
在公安机关将这个犯罪团伙摧毁后,案件的13册卷宗转到杨竹芳手上。案情复杂、人员众多,当晚,杨竹芳办公室的灯光亮了一宿。
提讯,是一场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较量。面对老练、狡猾的主犯,杨竹芳沉稳冷静,步步为营,终于让事实水落石出。
事后,一名被害人激动地对杨竹芳说:“谢谢检察官!从你们身上,我看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
杨竹芳心里总是绷着一根弦: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个人的命运,这个权力太大,大得让她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办公桌上的卷宗堆得比她还高半个头。杨竹芳说,每册卷宗都是一份尊严、一份人心。一想到错捕、漏捕都会影响一个人的前途命运,损害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稳定,心里的责任感就不由得人喊累了。
“不管多晚,杨大姐都会接我们的电话,研讨案情从来没有不耐烦。”西山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一中队队长马俊对此深有感触。
和她朝夕共处的侦查监督科科长王霞说,正是这份认真、执著,成就了杨竹芳始终不渝追求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