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的新闻:住建部官员说,10年后中国2/3家庭将住进新房。
那位住建部官员的预测有数字做依据,他的账是这样算出来的:中国2008年末城镇居民总人口6.07亿人,城镇家庭2亿左右,1999年至2008年的10年间,中国建了80多亿平方米的商品住房,7000万个家庭买了新房。占全国家庭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三十五。未来10年中国有望至少建7000万-8000万套新房,将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进新房。两项相加新房量将达1.5亿。
住建部不提农业人口,统计预测都不把乡村人口与住房建房情况包括在内,在此前提下,就可以宣称“中国2/3家庭将住进新房”,还很自然说出这话,丝毫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妥,这是为什么?
要是有人说住建部管不着农村与农民的建房住房,恐怕会被认为是别有用心地对住建部消权、侵权;要说农民和农村不包含在他们说的“中国”之内,则会被各界人士视为荒唐透顶。中国农民、农村不属于别的国家,任何外国的住建部都管不着中国农民的建房住房,中国官方说到中国某个领域的概况时不可以排除农村和农民,农村和农民缺位的中国并非中国,这应该是常识。而要求官员不反常识,不算过分要求。
前10年“7000万个家庭买了新房”,后10年再建的房子还能至少解决7000万个家庭的住房,于是“两者相加”能有2/3家庭住进新房,这里还在反常识。
中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由1999年开始,考察从那时到现时一段时间的情况,可以对有关政策和某些官员的政绩做出某种估价。于是,官员就有了把1999年的房子规定为“新房”的需要。然而,新房和旧房的区分标准是约定俗成的,大家并不像官员那样以“政绩年度”为标准来区分新房旧房。这个简单道理本该清楚,但是很可惜,有人连这都搅不清了。
就连在区分“新房”和“旧房”问题上,官与民的标准也有这么大的差异,没有一点共同语言,由此可见官民沟通的难度之大。
“从全面小康社会来说,老百姓户均住房应在90平方米。此数据意味着若从此农民不再迁往城市,中国还得增加百分之五十的房子”。今后房子需求的增减,和城市活力、城乡差距、城市化水平、户籍制度、生育政策等因素直接相关,这些因素不明,对今后房市的预测都是瞎扯。
同时,我还应指出:心理需求与实际需求,并不等于可实现需求;总量规模和平均占有的乐观数字,也不能作为社会乐观、居者乐观的证明。还有,有些人并不把住新房视为居住水平真实提高,新房子也不是都比旧房子、老房子更高级。
实现居者需求的基本途径有两者。第一,今后需要购房的主体人群因收入大幅度增加而能买得起房;第二,今后房价大跌让收入没有大幅度提升的购房主体买得起房。也就是说,起着决定作用的因素在于分配领域和土地制度、房产政策等方面。
那位官员说:不能否定1999年以来中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中国若取消开发商改由政府统一建房、分配住房,只能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掌握行政权力者公开占有社会的优质资源和公共资源,二是掌握资本者拥有更大的利润,但没有权力又不掌握资本者仍然没有房子。
这话令人“欢欣鼓舞”。原来,“掌握行政权力者”,现在还不曾“公开占有社会的优质资源和公共资源”;原来,“掌握资本者”,现在还不曾“拥有更大的利润”,而“没有权力又不掌握资本者”,现在都“仍然”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