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后,灾区孩子的境遇无时无刻不牵动着世界各国友好人士的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第一时间开展了对灾区儿童的心理康复;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友人不断打电话,表达想收养地震孤儿的美好愿望。
2009年春节的一天,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了一场加拿大收养中国儿童家庭新春联欢会。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兰立俊对出席联欢会的中国儿童“洋父母”说:“我要感谢你们给了这些孩子一个家,使他们成为你们家的一部分,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孩子们不仅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等这些孩子长大后,他们不仅将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还将是加强加中友谊的重要桥梁。”
话音未落,掌声已起。孩子,就这样连接起不同种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友谊,现在与未来的时空对话。
1954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建议所有国家设立国际儿童日,并在每年选择合适时间、以各国自己的方式庆祝儿童日。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联大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每年在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日以及纪念上述两份文件通过而举办活动。
自《儿童权利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诞生以来,国际社会在保障儿童权利,改善儿童生活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1990年在丹麦举行的第一次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制定了2000年前改善儿童健康和教育状况的具体指标;
一向关注世界经济问题的世界银行2005年发表报告,敦促发展中国家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儿童特别是女童入学率方面加快步伐;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呼吁社会各界参与“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着力解决全世界儿童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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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关爱与友善的社会环境中,世界上多数地方的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他们自强不息,积极向上,形成了坚强乐观、勇敢智慧、互助友爱、知恩感恩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