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围绕着“北京是否会进行试点”的猜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今,这一问题已有了答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书记郝卫平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时披露:“按照试点文件的要求,直辖市是要作为试点的”。
近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先进行试点审议,得到市政府批准后将试点方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即可开展试点,试点方案目前正在制定中。
“就北京的具体情况来讲,由于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数的增加,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全市剩余公积金资金有能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郝卫平强调,目前北京试点工作的申请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进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和市政府批准的程序,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履行准备程序,尽快在本市开展试点。在满足缴存市民购房需求的同时,如果公积金的部分结余资金可支持保障房建设,将有利于加快保障房的供应速度,缩短申请家庭的轮候期。
针对近期楼市中紧缩银根的传言,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副主任潘峰澄清了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标准的判定:对于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只要已将贷款本息还完,便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这一原则不受“缴存人是否正在偿还商业贷款”因素的影响。(记者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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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出台“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10月出台的“意见”中明确,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去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达到12116亿元。
本市公积金超千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显示,2008年至200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65154个缴存单位、473万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已办理封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结息工作已经完成,结息金额本息合计超过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