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日),南京正式通过媒体曝光106名醉酒驾车者。交管部门介绍,曝光还将不定期发布。此举引起极大争议。(11月6日《扬子晚报》)
醉驾者被交警逮到了,先是被拘留了15天,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现在又要被把大名挂到报纸上“示众”,搞得满城皆知,颜面失尽;甚至,还会因为曝光而影响了升迁,弄黄了生意,醉驾者怎能不耿耿于怀?故而,被曝光者喊几声委屈,说几句气话,实属正常。
但笔者觉得,曝光醉驾者无可厚非。酒后驾驶是一种高危行为,它会给公众带来极其严重的安全威胁。在一片喊打声中,如果还无动于衷、我行我素者,无疑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将这样的人告知公众一声,让大家提防着,何错之有?更何况,对醉驾司机的处罚和任何处罚一样,具有共性,那就是除了给予当事人以问责之外,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要以此对其他人起到警示和引导作用。现在,为了消灭醉驾,在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同时,曝光醉驾者姓名,让所有司机都深切感受到醉驾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从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记得2008年10月,时任山西省代省长的王君在谈到安全生产工作时,曾掷地有声地说: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这句话用于整治醉驾同样适用。如果我们不对醉驾者施以重拳,让其伤筋动骨,大喊吃不消;而是心存怜悯,一旦惨祸发生,哭声连天,岂不有纵恶之嫌?故而,为了不再听到车祸现场的哭声,我们现在就算听听醉驾司机的“骂”声又有何妨。 (吴应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