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二:
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目击者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旭东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分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根据荆州市公安局接处警表显示,10月24日14:23:51接到电话号码为8976747的报警求助,说宝塔河沙滩处有人溺水,110服务台在14:25:24至14:28:01时间段先后调度水上派出所、长航公安局、海事搜救出警。长大学生高阳也于14:31分报警,他在接受调查时说:“过了5分钟,出警民警就来了,消防人员叶很快赶来了,江面上已经没有人了,已经看不到人在江面沉浮。”根据市民陆铭拍摄的照片推算,消防到现场的时间应该在14:36之前。
根据荆州海事局10月24日的工作日志和10月28日向市政府应急办提交的工作汇报显示,荆州海事局14:28接到报警,14:30海巡31508驶离海事基地,约10分钟赶到现场,由于事发水域水情限制,海巡艇无法靠岸,遂在矶头水域搜寻,未发现落水者,随后在该水域扩大搜寻范围,仍未发现落水人员,于16:20返回基地,整个搜寻历时110分钟。
结论三:
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
当日下午14:40左右,长大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于15: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根据史千里的陈述,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铁皮船停靠岸边。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船主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问得电话号码后,与打捞公司陈波取得联系。陈波称:"捞一具尸体12000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十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尸体,因未交足12000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尸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约半小时后,捞起第三具。当日下午18:00点左右打捞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