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道德谴责迫于社会压力
八凌打捞公司退还“天价打捞费”
昨日(8日),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改之意。
当天,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前日在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该公司不道德行为提出强烈谴责。
负责该案的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周谢介绍,昨晨,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在上缴打捞费时称,由于该公司成员事发时并不知道打捞的是英雄遗体。事后,当他们从新闻上得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人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以后很是悔恨,就萌生出退还“打捞费”的念头。
有关该案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