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在讲话中阐述了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形成的背景和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他指出,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现行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全境。东丽区和津南区的部分区域,不划入滨海新区行政区范围,仍为滨海新区产业规划区域。二是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建立滨海新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同级机构比原有三个行政区大幅度精简。三是组建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类是城区管理机构,成立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留经济管理职能。一类是功能区管理机构,成立九个功能区党组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经济发展职能。四是形成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运行机制,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体制改革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10年1月底分为5个阶段有序推进。
黄兴国强调,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全市和全国发展大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要统一认识,积极参与,把方方面面的思想高度统一到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认真处理好新区各个层面的关系,不管是新组建的还是撤并的部门机构,都要相互沟通,主动衔接。要正确对待,经受考验,把人心齐不齐、作风正不正、大局稳不稳、发展快不快作为检验管理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要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用改革促发展,用发展检验改革成果,坚决实现今年主要经济指标相当于或好于去年的目标,同时,谋划好明年发展,力争良好开局。
天津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警天津市总队总队长、政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市各部委办局、各区县、部分市管企业、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滨海新区、中央驻津单位等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